建设单位名称 |
郑州达烽铝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孟建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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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河南省登封市阳城工业区铝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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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郑州达烽铝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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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郑州达烽铝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位于登封市阳城工业铝庄村,经营范围为:铝板加工销售,铝制品、碳素制品、铝锭、氧化铝、硅铁合金、钢球、铝杆的销售,用人单位年铝板年生产能力2万吨,总投资15000万元,用人单位年销售额2.27亿,税收100万元,总占地面积9928.03平方米,构筑物占地面积为4446平方米,绿化面积1600平方米,拥有两条国内先进的水平连铸连轧机、熔炼炉、保温炉、直读光谱分析仪及产品检测分析仪器,能及时的进行炉前化学成分检测,成品化学成分检测,低倍组织的全面检测,有力地保证了产品质量稳定。现有职工41人,管理人员9人,一线生产人员32人,其中女工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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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永刚 |
采样检测人员 |
杨晓静、张九会、赵冰、黄月华、余潇、龙鹏飞、李俊、李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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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7.7.12—2017.7.14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鹏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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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其工作场所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一氧化碳、高温。 检测结果: 粉尘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5个工作场所作业工人接触的粉尘浓度的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和CSTEL/PC-TWA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噪声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16个工作场所作业工人接触噪声强度的40h等效声级均未超出职业接触限值;工频电场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生产车间配电柜处的工频电场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高温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6个工作场所作业工人接触的高温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一氧化碳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5个作业场所作业工人接触一氧化碳的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照度检测结果显示,用人单位的1#看仪表处、1#辊轧机处、1#操作台、配电柜处和检修处照度平均值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1#辊轧机处的均匀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余各岗位照度平均值及均匀度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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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郑州达烽铝业有限公司属于“二制造业;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第73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综合判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程度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行业。 建议: 1.建议用人单位对照度不足的地点,适当增加照明设施或照明灯具,以满足作业人员工作需要。 2.建议为生产车间增加相应的防暑降温设施。 3.建议用人单位定期提醒工人佩戴好防护用品,加大防护用品的发放力度,并做好防护用品发放和领用的记录并监督和督促作业工人正确使用;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作业工人的职业病危害意识。 4.建议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在岗期间体检,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6.建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7.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在接收到本报告之后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8.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规定,建议用人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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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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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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