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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抽查的通知

日期:2020-04-01 09:39:23

一、检查内容

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和符合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情况,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管理情况。(见下表)

二、检查对象

为辖区内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包括甲级、乙级和丙级。抽查比例100%。

三、工作要求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技术服务进行延伸检查。监督执法人员由当地监督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选派,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检查。根据附件表格,对不合格单位监督机构可以进行处罚,并最终汇总上报。

检查内容
1.资质证书 1.是否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2.是否有伪造、变造、转让或者租借资质证书情形。
2.资质条件 1.已经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继续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
2.是否未按照规定申请资质证书变更,或者资质证书遗失未按照规定申请补发。
3.业务范围及出具证明 1.是否超出资质批准的业务范围和区域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2.是否出具虚假或者失实的职业卫生技术报告或其他虚假证明文件。
4.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要求 1.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评价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2.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出具技术报告;
3.是否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是否使用非本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2.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同时在两个以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从业。
6.质量管理 1.是否如实规范记录技术服务原始信息,确保相关数据信息可溯源;
2.是否规范开展技术服务内部审核和原始信息记录;
3.是否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是否规范建立和管理技术服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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