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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瑞安盾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

日期:2017-11-27 17:18:12

建设单位名称

河南瑞安盾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要东

项目地址

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八千办事处君赵村

项目名称

河南瑞安盾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河南瑞安盾门业有限公司年产防火门15万m2(木质防火门:6m2、钢质防火门:4m2、钢木质防火门:3m2、卷帘门:2m2)。用人的单位现有职工106人,其中管理人员28人,一线生产人员78人(其中男56人,女22人),经营范围为防火门及各类门窗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服务,五金、钢材的销售。河南瑞安盾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金1020万元,公司原为许昌新兴门窗厂,2013年被新郑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迁入八千乡。目前公司占地面积89.8亩,已建成厂房22000平方米,建成了国家级先进的防火防盗门生产流水线。

项目负责人

李雪景

采样检测人员

杨晓静、余潇、赵冰、黄月华、张九会、徐航

采样检测时间

2017年7月19日至21日

用人单位陪同人

赵要东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其工作场所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毒物(甲醛、乙酸丁酯、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氨、硫化氢)、其他(照度、气象条件)。

检测结果:共检测木质门生产车间、钢质门生产车间、钢木质门生产车间12个工种接触的粉尘浓度,其中有1个工种接触的粉尘浓度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为木质门生产车间门框生产线刮料机处的刮料工。检测的27个工种接触噪声强度的40h等效声级,其中15个工作场所的14个作业工人40h接触噪声的等效声级超出职业接触限值。检测的37个工作场所工作场所的照度,其中7个工作场所的照度平均值或照度均匀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其他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工频电场、高温、紫外辐射、甲醛、乙酸丁酯、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氨、硫化氢)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木质门生产车间门框生产线刮料机处的刮料工接触的粉尘浓度超过了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通过本次测量的28个工作场所的作业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共计15个工作场所的14个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用人单位木质门生产车间门扇生产线冷压机处(二压)、钢质门生产车间门框生产线(冲装成型处、剪板机处、冲孔处、焊接处、喷塑区)和钢质门生产车间门扇生产线冲孔处的照度平均值或照度均匀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现场调查时,发现用人单位粉尘浓度较大的刮料机处未安装除尘设施,且其他设备已安装的除尘设施缺少检修与维护,积尘较多,影响防护设施性能;现场检测时,用人单位部分作业工人防护用品未正确佩戴;用人单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建议:1.建议用人单位在产生粉尘浓度较大的刮料机处增加除尘设施,保证除尘效率,加强对地面的洒水降尘,严格控制在打扫地上的降尘时粉尘的二次逸散。命专人负责对除尘器除尘进行清理和维护,以保证防护设施效率定期对粉尘较大的岗位进行洒水,提醒工人正确佩戴防尘口罩。2.建议用人单位在噪声超标的设备处加强设备的减震措施,在噪声超标的设备处增加隔声设施,以避免高噪声设备形成的噪声叠加,提醒工人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3.建议用人单位在照度不合格工作地点的适当位置增加照明灯具。4.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定期提醒工人佩戴好防护用品,加大防护用品的发放力度,为作业工人配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做好防护用品发放和领用的记录并监督和督促作业工人正确使用;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作业工人的职业病危害意识。5.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对生产车间内所有的风机通风设施进行维护与检查,以保证风机的通风效率,避免有毒气体在工作场所的长时间停留,并督促接触毒物的作业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6.建议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做好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7.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的相关内容。8.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47号)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在接收到本报告之后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设备竖向布置的说明;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健康影响说明。

4.进一步确认喷塑作业场所的粉尘性质。

5.完善关键控制点的分析。

备注

已按照专家组意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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